菏泽市传染病医院始建于1953年,隶属于菏泽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为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担负全市传染病的救治和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医疗任务。医院占地面积46亩,建筑面积10000余平方米,现开放床位200张。医院与北京佑安医院、北京航天中心医院和山东省胸科医院建立了友好协作关系,并加入了由全国54家医疗单位参加的北京佑安医疗联盟。
为满足医院发展需要,根据《菏泽市卫生计生委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员实施办法》(菏卫发〔2018〕16号)要求,经研究,拟通过校园供需洽谈会面向医学高等院校招聘合同制护理人员10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和条件:
1.2018年毕业的全日制高等院校护理专业毕业生。
2.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
3.五官端正,举止端庄,身体健康无缺陷。
二、招聘方式
招聘采取现场面试方式进行,应聘人员需提供身份证、就业推荐表等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面试采用百分制计分,取平均分作为考生最后得分,根据成绩和招聘数额,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拟录用人员,现场签订就业意向书。
报名由学校组织,招聘时间:2018年4月10日8:30至11:30。地点:菏泽医学专科学校。
三、合同方式、期限及相关说明
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签订3年期限劳动合同书,合同到期,双方可协商续签劳动合同。试用期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被录用人员实行人事代理。
四、体检考察
报到后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有关规定进行,如体检不合格等原因取消录用资格,造成的招聘名额空缺,不再递补。
考察做到全面、客观、公正。考察内容包括应聘人员在校思想表现、学习能力、团结协作等,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审核,贯穿招聘过程始终。
五、录用
签订就业意向书的拟录用人员,须在2018年7月份正常毕业。报到时,须提供毕业证、就业报到证、护士执业资格证书或考试成绩合格证明,如不能按时提供,取消录用资格。报到时间截止到2018年7月31日。
六、工资福利待遇
1.工资福利待遇按我院《合同制人员管理规定》执行。
2.职称晋升和聘任根据国家规定,参照其它在职人员条件和标准。
咨询电话:菏泽市传染病医院人事科:0530-55569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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