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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我院职工义务献血的通报表扬
作者:佚名    来源:本站原创    更新时间:2015-9-2    浏览次数:6688
 

为践行市卫生计生系统开展的“四德工程”建设活动。8月26日,张玉福副院长带领我院干部职工到东方红大街献血服务中心义务献血。

在此次献血活动中,共有16名同志义务献血,勇敢地承担了社会责任和使命,展现了传染病院人的精神风貌,为我院职工做出了表率。献血人员名单如下(排名不分先后):

任惠芹、于丽燕、刘清文、封丹、张纪东、张先磊、文素敏、  张大庆、孟宇、吕鹏、任保领、高敏、杨宁、陈轩、杨堃、陈美玲。黄明亮、黄爱民、孙翠兰、吴慧娜、舒琳同志虽然未能如愿献血,但积极参与公益献血活动的精神仍然值得全院干部职工学习。

医院对上述同志给予通报表扬,感谢你们义务献血,为全院职工做出了表率。院党总支、院委会号召全院干部职工向他们学习,学习他们积极参加公益活动,积极奉献,关爱生命的高尚情操。希望今后有更多的同志积极投身医院组织的献血等各项活动,为社会进步和人类健康做出更大贡献。

(人事科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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