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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2018年8月31日公布的《医疗纠纷预防与处理条例》于今年10月1日实施,该条例系统全面的规定了医疗纠纷的概念、预防措施、处理办法和各自的法律责任。为了让我院医务人员深入理解条例中涉及医疗机构、医务人员的法律条款,防范医疗风险,保障医疗安全,提升医疗质量,我院于11月21日下午在门诊楼三楼楼会议室组织了《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解读、《2018流感诊疗方案》培训会,相关院领导及60余名医务人员参加了培训。
培训会议由院长助理长兼医务科长马鸿胥同志主持,他指出,该条例明确了医疗纠纷处理中医疗机构、医务人员、患者及家属的权利与义务以及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司法、公安等部门的职责,对医疗文书的书写也提出了更高要求,希望临床医务人员认真学习领悟。医务科副科长张纪东同志对《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进行了解读,他围绕条例中关于医疗机构、医务人员的法律规定,强调参训人员要精进业务、善于沟通、坚守原则,要熟知工作中如何预防医疗纠纷发生,要加强依法执业、依规执业,才能做好医疗纠纷的预防和处理。医务科长马鸿胥同志就2018年流行性感冒诊疗方案进行学习研读,强调各位医务人员要引起高度重视,按照诊疗方案做好今年冬春节流行性感冒的防治工作。
最后,马鸿胥科长强调,通过学习《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大家要提高质量与安全意识,严格执行医疗核心制度,我院也将建立健全医疗质量安全控制与持续改进体系,持续提升医疗质量,做好医疗纠纷的预防和处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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